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,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,拟同意设置安徽公安学院等5所学校,现予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。期间,如对设置学校有不同意见,请署名向我们反映。
资料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YEisviOSZ6Xh0sZX-2CLkQ
下载遇到问题?会员咨询,升本问题,商务合作,点我联系客服
© 版权声明
声明:本内容来源网友投稿,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,请联系我们,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!点我反馈侵权下架
THE END
暂无评论内容